随着数字经济不断发展,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石油资源”价值逐渐凸显。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确立为生产要素;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公布,明确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具体举措,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被列入其中,并指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公开发布《数据二十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着重强调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以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亟需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2023年8月,财政部制定印发了《暂行规定》,明确数据资产明年起入表,是我国跨入数字化时代迈出实质性的一步。这些都展现了国家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以充分实现数据资产价值的坚定决心。
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持续探索的过程中,如何有效衡量数据价值,构建合理、健全、有效的数据资产评估方式,对数据交易流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为了促进数据市场交易、专家学者和业界纷纷都在探索数据资产评估模式,提出数据资产评估的方法。但是,由于数据资产与资本、土地、技术等其他传统生产要素相比,具有虚拟性、正外部性、规模报酬递增等独特性,使得数据价值评估成为难点,仍处于探索阶段。产业实践侧,互联网公司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代表性企业,其自身不仅拥有海量数据,又具备良好的数字化技术基础,是较早开展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实践的行业之一。
本白皮书聚焦数据资产价值评估领域,从数据资产的概念和意义出发,分析了目前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主流方法,以强化数据资产管理能力、推动数据资产广泛应用、加速数据资产高效流通为主要目标,提出了以成本法为主线、以数据管理要素和应用回报率作为调节因子的估值方法,并引入了包括血缘分析、层次分析法和超额收益法在内的方法,加强估值结果的准确度。此外,白皮书通过内部治理运营、外部数据流通两大类场景对估值方法进行阐述,使得估值方法更具有参考性和执行性。最后,白皮书对数据资产估值进行了总结和展望,希望以我们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领域研究工作的“一小步”推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一大步”。